2007年7月24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为筹结婚钱 敲诈老客户
杜宇 陆平华

  近日,嘉善县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2年。
  刘某在嘉善从事猪饲料销售工作。今年初,家人催其回老家订婚。为了能筹得彩礼,刘某便将目光瞄准了自己的客户。他特地买了一个不记名的手机卡,多次向养猪专业户朱某、张某的手机发短信,声称要给猪下毒以及举报使用瘦肉精等,分别敲诈3万元和5万元。被害人报警后,刘某被警方抓获。